河北调整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执行时间
更新时间:2021-03-24 09:58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 吴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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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发改委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执行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决定对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执行时间做出调整,进一步降低环保行业用电成本,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执行时间调整为2018年6月21日。由执行时间调整产生的退还电费,相关用电企业无需申请均可获得。
两部制电价,即对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其中一部分是基本电价,根据变压器的容量或最大需量进行计费;另一部分是电度电价,是根据用电量来进行计费的。
据悉,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环保企业用电免收容量电费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用电负担。
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督促电网公司落实到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要与退费企业一对一对接,认真组织落实,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退费工作。
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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